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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编号 6415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22-10-20
标题 关于低保户购买车辆问题
内容 有一个情况需要咨询一下,就是家里有低保,然后孩子也越来越大,该到结婚的年龄了,现阶段这结婚都要求买房买车,实在没办法,没这个车,孩子也不好结婚。想问一下,如果购入一辆车会不会因为这辆车而撤销低保。
回复人 民政局 回复日期 2022-10-24
答复内容

  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《河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》的通知,第二十四条,第四点,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拥有机动车辆(残疾人代步车、生活用轮摩托车、三轮车和电瓶单车、以及家庭成员因罹患重大疾病、重度残疾长期就医使用的机动车除外)。